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向全国法院发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全国各级法院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多地法院适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发出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令,促进家长依法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